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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18-10-18 11:03   来源: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命名第二批四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决定

  各县(市)、区民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市民委于2018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批四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命名挂牌工作。

  各县(市)、区民宗局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创建工作的整体要求,积极开展了示范点创建和推荐申报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领导组织有力,创建载体多样,宣教效果明显,经济协调发展,民族关系融洽,服务民生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示范村屯、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宗教活动场所,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力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市民委决定命名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山镇北岗子村、铁东区叶赫满族镇中心小学校等20个集体为第二批“四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希望此次命名的示范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四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全市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示范点为榜样,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积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着力营造我市安定、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打赢新时代四平发展“四场战役”,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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