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五句话”,每句话既有相对独立的内容要求,又彼此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是一个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既表明了我们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和态度,又明确了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方式和重要原则,指明了开展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
(初审:张枫 复审:杨爱丽 终审:王静)
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办
吉ICP备11005874号-1 网站标识码 2203000043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站点地图
邮政编码:136000 电话:0434-3266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