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原则上,在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内开展的宗教活动,经过批准的宗教活动,都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展集体宗教活动,必须经过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这些也属于正常宗教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初审:张枫 复审:杨爱丽 终审: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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