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宗教局局长李亚坤作专题发言,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过程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的规定等进行深入系统的讲解,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是做好“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悟《办法》内容,做到思想上真重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效果上真显现。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民宗局、宗教团体要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办法》原文;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办法》规定,逐条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积极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办法》正式实施后,县(市)区民宗局要对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市宗教局将成立检查组,到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办法》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平市宗教局 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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