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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20-02-20 09:50   来源: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民委(宗教局)复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实行报告制度

  1.委(局)机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个人+健康档案,不得瞒报、漏报。

  2.委(局)机关全体人员(包括复工、居家隔离人员)实行健康“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00前,处级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将处级领导本人和本科室人员真实准确健康信息在“市民委疫情防控工作群”中如实报告。全委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和异常症状要及时隔离观察,必要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民委疫情防控工作群”报告,并由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卫生健康机构。

  3.委(局)机关同志如有出行计划(四平城区以外)需报委(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

  4.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做好委(局)机关外来人员登记,委(局)领导的来访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5.市民委(宗教局)复工由办公室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并组织签订责任承诺书。

  二、严格防护管理

  1.做好公共区域防护管理。①各办公室门把手、桌椅、打印机、鼠标键盘、电话座机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每日至少两次(使用酒精消毒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火灾)。②在传递文件或者物品前后,均需自行洗手,有必要时,可对物品进行喷洒消毒。在传阅物品过程中,需要全程佩戴口罩。③各办公室保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④使用空调时关闭加湿功能。

  2.做好个人防护管理。

  上班前:在出门前,需要在家自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可以出门上班;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出门,并及时在家隔离观察,有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上班途中:①正确佩戴口罩。②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③尽量避免用手触摸把手、按钮等公共物品。途中不饮食,不随地吐痰,不用手触摸口罩。

  入办公楼前: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及时洗手清洁。若体温超过37.3℃,不要入楼工作,回家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乘坐电梯:①乘坐电梯全程务必佩戴好口罩,不得中途摘掉。在接触按钮时,可以用纸巾等物品进行隔离开。不要用手接触自己的眼睛、口鼻。在电梯内部尽量不要与人交流,出电梯后第一时间洗手清洁。②楼层较低时,建议选择步梯,尽量不要触碰扶手。

  入办公室后:①办公期间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及时洗手。②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下班回家:①正确处理口罩,根据自己佩戴口罩时间,酌情进行处理。如需丢弃,请将口罩摘下放到垃圾袋中,用酒精对垃圾袋进行喷洒消毒,然后将垃圾袋封闭好,放到废弃口罩垃圾箱。②正确处理物品,对于外出购买并且携带回家的物品,包括个人手机、钥匙等物品,要将外表面用酒精喷洒消毒,然后用纸巾进行擦拭。③正确处理衣物,在回家后,要将自己身上所穿衣物进行更换,并将其放置窗口处进行通风。④洗手清洁,到家后要用抗菌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清水下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3.做好会议防护管理。①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如必须开会,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②进入会议室前要进行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③会议期间,保障与会人员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④会议结束后,要对场地、桌椅等物品进行消毒。⑤涉及县(市)区民委(宗教局)的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4.做好用餐防护管理。①疫情防控期间,就餐方式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执行。②就餐时,原则上互相之间保持1.5米安全距离。③用餐前先洗手,要保持用餐安静,减少交流,避免飞沫传播。

  5.做好防护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和物资准备,并做好物资分发。

  三、其他事项

  1.成立市民委(宗教局)返岗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委(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每一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2.委(局)机关没有离开本省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3.委(局)机关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后,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4.委(局)机关如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需交由市疾控机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委(局)机关如有从湖北、黑龙江抵平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交由市疾控机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委(局)机关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在会议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市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市民委(宗教局)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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