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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19-04-05 15:39   来源: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民委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委内各科室,服务中心: 

  为深入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按照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通知要求,现对清明节期间纠正廉洁过节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好责任。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严守纪律规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清廉祭扫,文明过节。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用公款参与私人祭祀;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肃追究责任。节日期间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密切关注和发现“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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