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族党发〔2019〕43号 签发人:金 平
委内各科室,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民委(宗教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 平 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
副组长:杜振宇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田忠田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张铁军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于 红 市民委(宗教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宋立红 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主任
郑建纯 市民委(宗教局)民族科科长
王 静 市民委(宗教局)宗教科科长
杨振刚 市民委(宗教局)法规科科长
孙 婷 市民委(宗教局)经济科科长
张 卓 市民委(宗教局)审批办主任
卢东满 市民委(宗教局)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提醒、情况汇总上报等。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于 红 市民委(宗教局)四级调研员
副主任:杨振刚 市民委(宗教局)法规科科长
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四平市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19日